各位本科插班生考生: 为防止出现冒名顶替情况,保证考生利益,凡被我校录取的2014年本科插班生新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5月20至6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(早上8:00—11:30分,下午3:00—5:30分,非工作日不受理。)前来我办(校本部行政办公楼611室)领取,不能委托他人领取。请依时前来领取,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前来领取请致电020-38256659。 特此通知
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
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