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表演考核分为舞蹈技巧(独舞剧目、技术技巧、即兴表演)、视唱练耳两部分,满分200分。
考核学生的舞蹈基本功、舞蹈表演、舞蹈即兴和舞蹈审美等综合能力以及音乐基本能力。
以面试的形式考试:
评分:百分制,其中技术技巧50分(独舞与技术技巧展示),命题即兴50分。
考生现场表演一支独舞(3-5分钟)、技术技巧展示(2分钟内)和命题即兴(1分钟)。评分标准以百分制打分,可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评分:百分制,其中视唱60分,练耳40分。
简谱视唱:现场抽取1首简谱乐谱,节拍为四二、四三、四四拍为范围,节奏类型为二分音符、四分音符、八分音符、十六分音符及附点音符等。
评分标准以百分制打分,可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内容:古典舞、当代舞、民族舞、现代舞、芭蕾舞等风格均可,3-5分钟。
要求:表演流畅而细腻,风格把握准确,融入个人的技术技巧,服装(道具) 到位,音乐自备。
内容:不超过2分钟的技术技巧组合展示(需有音乐)。包括软开度和跳、转、翻等。
要求:能够很好地展示自身的软开度、稳定性、爆发力、控制性。
内容:社会现象、人物形象、动植物形象等(音乐考官提供)
要求:具体内容命题现场抽签,准备30秒,表演时必须按命题用舞蹈动作即兴。
内容:节奏类型为二分音符、四分音符、八分音符、十六分音符及附点音符等基本节奏为主。
要求:准确演唱。
内容:考官弹奏,考生用“啦”根据所听音高进行模唱;节奏模仿二分音符、四分音符、八分音符、十六分音符及附点音符等基本节奏为主,四二、四四、四三拍为范围,4—6小节,用击拍或“啦”进行模仿。
要求:准确模唱。
